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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工作中试验验证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116号)

关于做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前期示范试点工作中试验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联〔2011〕1394号),做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工作中试验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验验证的型式试验机构

根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工作的部署,结合各型式试验机构业务特长,现确定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1家型式试验机构牵头负责12个品种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试验验证(名单见附件)

、开展试验验证的依据

试验验证工作以国家标准《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报批稿)为依据,由牵头负责试验验证的型式试验机构(以下简称牵头试验机构)组织制定相应的试验验证方案,研发试验验证仪器、设备和装置,对试点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进行全面试验和验证,出具试验验证报告。同时各牵头试验机构要及时总结,摸索规律,积累经验,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及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三、试验验证的进度

根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工作的部署,首先在架桥机、造船门式起重机2个品种的大型起重机械上开展试验验证工作。本通知指定的牵头试验机构应当于2012年8月底前完成安全监控管理系统试验验证工作,将试验验证报告和试验验证总结及时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对于架桥机、造船门式起重机以外的其他试点品种的大型起重机械,试点单位具备试验验证条件的,牵头试验机构应按上述要求及时进行试验验证和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牵头试验机构对试验验证工作负总责。牵头试验机构要与其他型式试验机构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讨论制定试验验证方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试验验证工作。牵头试验机构应与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研发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或使用单位充分沟通,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科学严谨地开展试验验证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质量。

牵头试验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考虑各类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使用条件,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对其技术性能和可靠性反复进行试验测试,客观公正地出具试验报告,保证试验验证工作质量。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督指导。

各地质监部门应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对试验验证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试验验证工作顺利开展。

试验验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示范试点试验验证机构名单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前期示范试点试验验证机构名单

序号

牵头负责试验验证机构

机构地址

承担的项目

1

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架桥机

2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16号天和大厦(南楼)

船门式起重机

3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

通用门式起重机,                          

4

国家建筑城建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

普通塔式起重机

5

国电公司施工机械质量检测中心

北京市海淀清河小营东路15号

电站塔式起重机

6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2号楼

港口门座起重机             

7

武汉港口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和平大道1040号武汉理工大学(余区)83#

船厂门座起重机

8

国家电力公司郑州施工机械检测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57号

电站门座起重机

9

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5号

履带起重机

10

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4号

平移式缆索起重机

11

国家电力公司水电施工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102号

摇摆式缆索起重机,

固定式缆索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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